针对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情况讲点意见
耿云瑶
2014年11月21日
今年6月,中央办公厅颁布了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对今后党的发展工作做了详细规定,提出了更高要求。这个《细则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方针,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党员实践中的新探索。
分析集团党委自成立以来发展的党员素质情况,实事求是地说,存在不少问题。2005年到现在,党委自己批准的党员共有78人,这些新党员大部分同志都能发挥积极作用,在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,但政治理论素质普遍较低,理想信念坚定程度较差,大局意识、民主意识、政治敏感性不强。党员队伍存在的现实问题,暴漏了以往发展工作存在的不足。主要表现存在六个不规范:
一是申请书接收、管理不规范。有时党总支和党委直接接收要求入党同志申请书,申请书保管无固定人员。
二是积极分子培养不规范。首先是确认不规范,常常是现发展现确认;其次是突击填写培养表格,造成培养过程失真;再次是是积极分子学习教育抓得不紧,没有学习计划,不交学习任务。
三是发展对象外调不规范,往往委托个人出具外调材料,外调工作不严肃,不全面,外调材料真实性存在漏洞。
四是接收预备党员不规范,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,党委批准或者决定是否转正,往往若干人一起讨论通过,简单从事,不够严肃。
五是预备党员培养不规范。培养人、介绍人不能尽职尽责,日常培养谈话不到位,填写培养表格不及时,预备期满突击办理手续。
六是党委对预备党员入党前以及转正前谈话考核不规范,不作认真调查研究,仅凭印象下结论。
《细则》为今后党的发展工作提供了具体遵循。《细则》的颁布,对于贯彻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,保证新党员质量,建设一支素质优良、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。
今后要注意的是:
1、非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,要由支部组织委员统一接收、保管,并负责谈好第一次话。
2、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考察了解,确定是否列入重点发展对象。
3、对列入重点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,确定培养人,由培养人负责填写《积极分子培养表》。
4、党支部接收非党积极分子入党前,应认真对其考察,组织外调。
5、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前,派人考察、谈话,了解本人现实表现和培养过程是否规范。
6、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,由支部组织委员妥善保管,督促培养人按时填写考察表。
7、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,档案材料转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归档。